2月3日,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《關于恢復旅行社經營內地與港澳入出境團隊旅游業務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指出,自2023年2月6日起,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內地與香港、澳門入出境團隊旅游和“機票+酒店”業務。
《通知》強調,即日起,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可開展產品發布、宣傳推廣等準備工作。
就恢復工作,《通知》作出三點工作要求:
(一)周密組織實施。各地要高度重視,按照屬地管理原則,周密做好組織工作。要認真落實“乙類乙管”總體方案要求,宣傳倡導“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”理念,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監測,確認自身健康狀況,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護,遵守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相關防疫規定。
(二)規范經營活動。各地要指導旅行社嚴格落實團隊旅游管理各項制度和規范,依法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,及時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準確填報入出境旅游團隊信息。旅行社要確保旅游產品質量,提升旅游服務水平,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,倡導安全、文明、綠色、健康旅游新風尚。
(三)加強監督執法。各地要嚴格要求旅行社切實執行“一團一報”制度,加強對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的監督檢查,依法查處“不合理低價游”、安排游客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、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,切實維護旅游市場秩序。